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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FAP阳性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二线及以上治疗失败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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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方案:
177LU-FAP-452靶向FAP放射性核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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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地区:
四川
本文汇总本次报名的关键详情,方便病友快速了解项目情况。
用药说明
177LU-FAP-452是靶向FAP的放射性核素诊治药物,用于FAP阳性晚期转移性实体瘤。
作用机理说明
将镥-177精准递送至FAP阳性肿瘤部位,实现靶向放射诊治,抑制肿瘤生长与进展。
研究药物:177LU-FAP-452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FAP阳性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二线及以上)
报名条件
1、在进行任何评估之前必须获得书面知情同意。
2、年龄≥18岁,预期寿命>6个月。
3、组织或细胞学确诊的不能手术诊治的且经现有临床诊疗标准或指南推荐的标准诊治后失败(诊治过程中PD或未次诊治后PD),或不能耐受标准诊治和/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诊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4、受试者的68Ga-FAP-452 PET/CT扫描结果必须为阳性。
5、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依据RECIST V1.1标准)。
6、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器官功能。
7、受试者的ECOG体能状态评分必须为0~1分。
8、具备生育能力的受试者自愿在诊治期间和末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后4个月内(男性)或7个月内(女性)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不适合人群
1、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2、乙型肝炎病毒(HBV)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阳性(检测上限),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HCV-Ab)阳性目HCV RNA阳性(≥检测上限)。
3、妊娠或哺乳期。
4、既往接受过肽受体放射性核素诊治(PRRT)。
5、研究诊治前4周内接受过靶向诊治、免疫诊治、抗肿瘤中药诊治、化疗等全身性抗肿瘤诊治。
6、研究诊治前4周内加入过其它药物临床观察且接受了相应试验用药品。
7、研究诊治前12周内接受过以下诊治,包括但不限于手术(活检术除外)、根治性放疗、肝动脉介入栓塞、肝转移灶冷冻消融术或射频消融术。
8、研究诊治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放疗。
9、既往抗肿瘤诊治的毒性未恢复到≤1级水平(脱发除外)。
10、已知脑转移(随机前已接受诊治并获得稳定至少24周除外)。
11、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严重心功能不全,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2级(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心肌梗死、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史,
12、室性心动过速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静息ECG节律、传导或形态的任何临床重要异常,例如男性QTcF>450毫秒或女性QTcF>470毫秒,存在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13、研究诊治前3个月内发生肺栓塞或深静脉血栓形成。
14、未控制的高血压(例如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和未控制的糖尿病【基线空腹血糖>8.9mmol或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15、研究诊治前2周内存在未控制的需静脉抗感染诊治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或寄生虫感染。
16、入组前5年内存在并发恶性肿瘤(除外充分诊治的宫颈原位癌、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无需抗肿瘤诊治的前列腺癌、甲状腺癌、乳腺导管原位癌、T1以下尿路上皮癌)。
17、已知研究诊治成分及其赋形剂过敏者。
18、其他任何未得到控制、可能影响研究完成(包括依从性不佳)或不适合使用试验用药品的疾病、精神状态或手术情况。
研究中心:(全国多中心)
四川

